目前,国际生物医学界明确界定以另一种文字重复发表为“可接受的再次发表”。由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制定、已被千余种生物医学期刊采用的《生物医学期刊投稿的统一要求》指出,以同种或另一种文字再次发表,特别是在其他国家的再次发表,是正当的,对于不同的读者群是有益的。所以我社认定您的中文稿经翻译编辑加工后发于《Animal Husbandry and Feed Science》上不属于一稿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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