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际生物医学界明确界定以另一种文字重复发表为可接受的再次发表。由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制定、已被千余种生物医学期刊采用的《生物医学期刊投稿的统一要求》指出,以同种或另一种文字再次发表,特别是在其他国家的再次发表,是正当的,对于不同的读者群是有益的。所以我社认定您的中文稿经翻译编辑加工后发于《Animal Husbandry and Feed Science》上不属于一稿多投。而且我刊的很多作者,如过刊中的“中国科学院”、“南京大学”以及“中国农业科学院”等多个单位的作者均是采取直接翻译已刊中文稿件的形式刊发文章,均得到了以上单位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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